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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6-05 17:33:30


  按照地委统一部署,地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工作。6月5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地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高文宝主持召开与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延成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地委领导关于巡察工作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高文宝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地委巡察办副主任兰天野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王延成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地委第一巡察组成员,松岭区人民法院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高文宝强调,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案,把握方法步骤,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效果,重点检查区法院党组和领导干部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着力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 

  高文宝指出,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守巡察定位,做深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区法院党组和干警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政治责任和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把接受巡察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要充分信任巡察组,正确对待、坚决支持巡察工作,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围绕这次巡察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强化纪律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完成好各项巡察任务。 

  兰天野指出,巡察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目的是通过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问题,促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发展。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保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人民法院更好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区法院党组和干警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中央、省委、地委要求,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着力推动问题解决的良好氛围。 

  王延成表示,全院干警一定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增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法院事业发展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主动的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要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对于巡察组的要求,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决不允许欺骗隐瞒,对于巡察组的安排,要一丝不苟执行,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对于巡察组布置的任务,要精益求精完成,决不允许敷衍拖延。要进一步完善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法院今后发展的实践中,努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谱写新篇章、再添新佳绩。

  地委第一巡察组将在松岭区人民法院工作30天。接待来访地址:松岭区人民法院一楼信访接待室。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3323898 17845117601;专门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A064号信箱。 

  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6月5日-7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及周末不休息。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4日,来信截止日期为7月4日巡察组撤离前2天。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地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松岭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松岭区人民法院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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