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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17:35:38


按照地委统一部署,地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6月5日开始,对松岭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0天的常规巡察。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地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松岭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松岭区人民法院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松岭区人民法院一楼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457-3323898  17845117601

接听时间:6月5日至7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

寄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A064号信箱,邮政编码165012(来信截止日期为7月4日巡察组撤离驻地前2天)。

受理日期:2023年6月5日至7月4日

特此公告。

 

地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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