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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6 15:06:53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9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延成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立行立改和逐项整改的原则,第一时间从问题着手,制定整改方案,对所有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将每一个问题落实到每一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并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整改方案进行再研究、再讨论,确保每项责任分工更具体、更科学,整改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同时,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部署,于9月2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主动认领问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党组书记、院长王延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整改进度,坚决做到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流于形式。

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党章只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进行简单传达,没有结合实际开展研讨,缺少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学习贯彻停留在面上,与法院的具体工作结合不紧密。没有将“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也没有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将“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党章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党章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研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系列重要讲话应学尽学。提升全院干警学习效果。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每年开展案件自查2次,梳理案件流程节点,积极探索案件办理新举措,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反馈问题:履行审判工作职责不到位。

1.案件审判质效不高,司法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注重信息化应用,树立信息思维,强化科技赋能,积极适应、使用类案推送、文书纠错等各类便捷先进的信息系统,以此提升案件质量;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放松。严格落实文书校对审核制度,加强裁判文书校对工作,作出裁判文书后必须3人以上校对,防止随意简化,遗漏当事人重要信息等内容,在院庭长监督下提升了办案人员司法能力。

2.案件执行程序违规,公正司法意识淡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院执行局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内容为整改巡察组反映出的案件督查失位,自我检视不严的问题。

3.履职意识不强,案件评查失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案件重新组织评查,组织干警对照生效判决及二审裁定进行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案件督查失位,自我检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已组织各业务部门干警对近年来案件卷宗进行梳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不到位。

1.巡察整改机制不完善。对2019年巡察整改台账中提出的应当长期整改的任务未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针对2019年长期整改的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进一步细化完善目标措施。需要长期整改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保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现已整改完成。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2019年上一轮巡察集中整改期后,党组未再专题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院党组于9月25日与派驻纪检组开展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专项会商,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把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要求有序推进。

3.2019年巡察整改发现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个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问题为导向,准确聚焦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认真、中肯、客观地开展相互批评,做到相互批评不留情面、坦诚相见、辣味十足。坚持“一把手”带头,率先垂范,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流程,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履行“一岗双责”有缺失。2019年至2022年,班子成员只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未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2021年,分管领导未对本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干警开展案后约谈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本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干警进行了约谈工作,开展了一轮班子成员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干警交心谈心。

2.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实。未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廉政风险状况,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隐患制定的措施较为宏观,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六)反馈问题:履行监督职责有缺位。

1.内部监督不到位。未配备专职督察员,没有开展内部监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本院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过硬的干警作为纪检监督员。截至目前共开展8次司法巡查工作发现3个问题,召开司法巡查通报会议1次,通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有究必果。

2.派驻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对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通过谈话发现,绝大多数干警不了解派驻纪检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本院相关会议,对会议议程进行全程监督。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和交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节前廉政提醒会议,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

(七)反馈问题:能力作风建设不优。

1.作风不够扎实。2023年6月14日不同时间段拨打12368热线3次,均无人接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6月14日的来电因系统原因未振铃,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于次日在系统上看到漏接电话后及时进行了回拨,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对系统问题及时报修。目前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已正常运行,确保诉讼服务中心每日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值守12368热线,及时为来电人员解疑答惑。

2.执行制度不严格。单位出车登记日期填写不全、无出车事由、无领导批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院综合办公室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部门会议,根据公务用车规范执行制度问题,重新修订《松岭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规范》报呈院党组审阅,并更新公务用车使用登记本,新的登记本中充实完善了同乘人、目的地、加油票备注等内容。严格按照院党组审阅后的《松岭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规范》进行管理,单位人员使用公车时,需写明驾驶员姓名、同乘人、目的地、庭室、车牌号、使用时间及使用事由,如有加油需附加油票,由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方可用车。

3.“低粗差”现象较为突出。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低粗差”通报是同一问题;2022年财务人员报表把本应该是“退休人员”的工资单错写为“在职人员”;2022年3个文件通知没有主送单位,两个发函文没有使用“函号”印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主管院领导针对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低粗差”通报是同一问题事项与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相关责任人表示立即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文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综合办公室在9月11日部门会议中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将整改问题落实到相关工作人员,重新梳理2022年文件,针对发文格式不规范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收发文规范管理制度及公文写作的培训,使文件管理人员的写作能力和规范意识有所提高。

(八)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1.“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议事程序、范围。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对班子成员分工、推荐党组成员任免、干警职级晋升、干警试用期转正等事项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所有支出均严格申报程序,经财务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于1万元以上大额费用使用,报请院党组研究决定。

2.会议议题讨论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组进行开展“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专项会商,针对班子成员之间没有对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的问题,由党组成员互相监督,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的监督方式,组织党组成员对议程进行充分讨论,作出决议,严格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九)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党组召开了党组会议,对严肃开展党内生活制度进行再次传达,提高党组成员对严肃开展党内生活的充分认识。政治部干警对近年来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了梳理,认真核对,确保材料不缺项,不落项。

2.谈心谈话未充分交换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的目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充分交换意见。坚持原则,强化团结。要求所有党员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严字当头、实字着力,直奔主题不绕弯子,揭短亮丑不留情面,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使党性得到锻炼,思想受到洗礼。在以后的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环节中积极组织党员干警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

(十)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

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0年审判业务党支部支委会缺少两次,2022年司法行政党支部党课缺一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建内业的管理,定期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和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改正。邀请松岭区直属机关工委对支部党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2.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化。多次将“全体干警”参与的会议记录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总支会议,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党支部书记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精心筹划各类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活动重点,让主题党日活动成为党性锻炼的熔炉,确保活动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明确,活动形式多样,锻炼了党员,提高党员的党性。

3.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2020年司法行政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相互批评意见中有“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今后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团和气,开出辣味来。请上级党组织予以监督指导。

4.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多次将预备党员定为“合格”档次,且2019年未对受处分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总支会议,要求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前组织党员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党总支委员列席包保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会议程序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签字。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一)反馈问题:发扬民主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由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反思,作出检讨。党组书记深入学习《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认识,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十二)反馈问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用发挥不好。

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个别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剖析问题不直接,“穿衣戴帽”问题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对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行再次传达,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派驻组列席会议。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十三)反馈问题:未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实施办法》。由纪检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审判事业发展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团结引领全院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地区中院和松岭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地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审判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法院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松岭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57-3321468

电子邮箱:songlingfayuan@126.com



                         中共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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