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六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以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
公示陪审名单,扩大群众参与。审判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符合陪审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增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同,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引入诉前调解,延伸审判效果。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工作经验、社会经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使他们成为诉讼服务中心的重要力量。
深化诉调对接,多元解决纠纷。组织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到法庭审判案件中,参与诉讼服务、独立调解等工作,使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延伸到法庭。
开展专项陪审,疏导教育未成年。对刑事未成年犯罪案件普通程序审理的全部专项实行陪审员参审。邀请具有心理咨询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开展对未成年的心理疏导和判前评价制度,最大化教育挽救未成年。
打造精品案件,延伸社会效果。继续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理重点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多元调解,营造社会和谐,打造精品案件,提高司法能力。
参与庭审观摩,提高司法能力。邀请陪审员积极开展旁听观摩活动,逐步提高陪审率。探索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方法艺术和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