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人民法院劲松法庭案结事了求和谐
发布时间:2012-10-15 10:56:49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松岭区人民法院劲松法庭以深入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为载体,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调解结案为首选结案方式,力争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劲松法庭1-10新收案件7件,结案7件,结案率100%,调撤率达到100%。实践表明,再好的判决都不如调解结案好,法庭将办案观念从过去的“坐堂问案”转变到案结事了上,将调解结案、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最佳境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法官们不再是单纯的坐堂审案,而是与当事人促膝长谈,关切爱护;不但在法庭上,而且在田间地头上,对当事人苦口婆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法、理、情有机统一在一起。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法庭上半年结案调解撤诉率大幅度提高,绝大多数当事人握手言和,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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