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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08 09:55:25


 

 一、保护法院办公大楼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是法院每位干部职工、门卫人员的职责,大家必须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做到防范未然,万无一失。

  二、各庭、科、室、局,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一定要关闭好门窗,房间一定要上锁。上班时间人离开房间时,要关闭房门,不得搞“空城计”。

  三、要十分注意做好防火灾工作,人离开法院时,要关闭房间所有用电器,水壶、电脑等,特别是节假日更不能掉以轻心。吸烟时,不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以消除可能酿成火灾的隐患。

  四、到洗手间用水时,人离开必须关闭水龙头,避免水流外溢引起电路短路而产生危险。

  五、房门是法院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应保持高度警惕,夜间要加强巡逻,以保安全。

  六、对进入法院办事访问的人员,要询问登记。

七、对枪支存放处,门卫人员及时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八、门房设有报警电话,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不得延误。

  九、法院全体干警职工要提高警惕,如发现在院内游荡人员,都应有责任上前过问,以保证法院的安全。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松岭区人民法院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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