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和了解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2013年4月18日至4月20日,由中院纪检组长鞠洪福带队,有中院、基层法院审判办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一行9人赴哈尔滨学习考察。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有了一些初浅的认识,实际领会了他们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敢创新、善创新的精神,对我院今后开展审判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这次学习考察松岭法院把聚焦点集中在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上,哈市中院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强化了审判流程节点监控,按照刑事、民商、行政、执行、国家赔偿五大类设定了71个监控节点,每个节点设置了“提示”、“预警”功能,严格按照审判流程对个案进行适时监控,保证案件按照正当时限运转。在案件评查工作上,哈市中院分五步完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第一,确定由审管办做为评查案件管理部门;第二,组建100人的院级评查团对案件进行评查;第三,确定了评查案件重点,规范了评查案件范围,突出评查工作针对性;第四,制定评查案件规则;第五,对评查分为庭自查和院复查两个层次进行,保证评查质量不断提高,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评查发现问题的案件责任人及其他合议庭成员,案件的审批签发人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一律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给予诫勉谈话、停止审判权、调离审判岗位建设人大免去法职等更为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