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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松法庭快审快结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8-20 11:30:33


    2014年8月14日,松岭区劲松镇居民李洪霞来到本院劲松法庭,称其有五笔救济款放在该镇居民宋殿丛处保管,因自己体弱多病急需用钱治疗,经多次向宋索要,宋拒不返还,要求起诉要回该款及相应利息。

劲松法庭工作人员急当事人之所急,随即将被告传唤至法庭。经向被告了解,原告所诉情况属实,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被告宣传法律相关规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原告放弃要求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当庭将替原告保管的四千元钱返还给了原告。双方当事人满意地离开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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