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聋哑当事人的送达
发布时间:2014-09-16 14:51:04
2014年9月11日我院立案庭受理一件聋哑人诉聋哑人的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庭考虑到我院辖区没有聋哑学校及聋哑教师,使与受送达人的沟通出现障碍。立案庭邀请聋哑人的儿子和其儿子的班主任与立案庭干警一起到聋哑当事人家中,由聋哑人的儿子作为向当事人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的转述人,并由教师在场作为见证人。使案件及时顺利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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