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林木受刑罚,不懂法律太可怕
发布时间:2015-05-18 15:32:42
国有林场林木属国家所有,盗伐滥伐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行为严重者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松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
被告人于某未经批准擅自用自有油锯盗伐某林场鲜桦木31株,并用自家的马套子,被告人这么一个简单的想法,并且已经付诸实施,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
松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了森林法律、法规,依据刑法规定,被告人于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00元。
这个案例体现了普及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使社会公众了解森林法律、法规,从而让公民树立守法意识,来依靠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实现林业资源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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