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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家人,可以做他的辩护人吗?

发布时间:2015-10-27 11:10:4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由此可见:被告人的家人是可以做他的辩护人的。

    不过,《刑事诉讼法》该条第二款同时还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虽然说家人也可以做他的辩护人,但是,有许多方面远不如律师担任辩护人具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律师会见被告人方便;2,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方便;3,律师调查取证方便,无论是调查单位,还是调查个人,律师远比一般公民容易,这就是律师的职业优势。(说明一点,以上虽然律师办案相对方便,但并不是家人没有这些权利,更不是说,家人调查的证据无效)4,最后一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家人和律师相比,辩护的效果一般无法相比。因为他的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技巧性、逻辑性、灵活性,尤其是法律知识、辩护经验和辩论技巧绝非一日之功,家人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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