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布后,松岭区人民法院劲松人民法庭被确定为试点人民法庭。区法院党组对试点工作极为重视,把劲松人民法庭作为院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按照解放思想、积极推进,求真务实、慎重稳妥的原则,全力推进法庭的改革试点工作。
松岭区人民法院劲松法庭始建于1986年8月,法庭驻地在松岭区劲松镇,辖区面积3289.1平方公里,负责辖区三个镇(林场)民事及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辖区常住人口12500余人,流动人口4000余人。
庭内现有工作人员四名,均为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其中庭长1人,审判员1人,法警1人,书记员1人。
在试点改革过程中,劲松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突出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的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1、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全力推进便民诉讼。年初以来,我们积极与新天林场、大扬气林场沟通协商,在法庭所辖的三个场镇中的新天社区、大扬气社区建立了2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审判点进行办公,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
2、认真探索、落实立案方式改革,全力消解立案难问题。今年5月全国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劲松法庭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部署,在辖区积极开展宣传,对确属法庭所管辖的案件和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今年5月1日以来,我庭共以登记立案形式受理了21件一审民事案件。
3、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发挥桥梁纽带和司法保障作用。年初以来,我们通过对镇政府、企业、社区、厂矿、山场、学校进行走访,对镇政府在管理过程中、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纠纷隐患提供了3件细致的法律建议,为提高场镇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4、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升参审水平。今年3月,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我院对包括法庭辖区陪审员在内的新老陪审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司法技能培训,使陪审员对法律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推进法庭四级网络建设。应省院对人民法庭关于开通四级网络的要求,经我院院长多次协调,已于今年5月对四级网络安装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
试点实践证明,人民法庭只有充分认识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题,以改革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种好法庭这块司法改革的实验田,才能为基层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