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16-02-29 14:06:48
2016年1月5日我院受理了原告白某诉被告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白某诉称:被告于2004年3月24日向其借款17000.00元,并为其出具借据一份。因原告白某丈夫去世后,近年来生活非常困难,曾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被告于2007年9月至2014年7月间分两次偿还原告700.00元,被告至今尚欠原告16300.00元。现被告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无奈诉至法院。
本案受理后,法庭考虑原告系7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当即将被告传到法庭,经询被告,原告所诉属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庭后白某对法院的整个诉讼活动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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