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志,男,1978年8月出生, 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松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2012、2013年被地区中院评为“全区法院调解能手”;2014年被地委政法委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地区中院评为2015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被地区评为2016年度“调解能手”。共审理案件16件,结案16件,判决结案1件,调解、撤诉结案15件,调撤率93.75%。
邢志同志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勇挑重担。在平凡的岗位上,时刻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计名利,勇于进取,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主体地位,把责任制与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
在工作中,邢志同志调解有耐心,找准个案的特点,弄清争议背后的核心原因,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对抗与冲突,无法息诉的力求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当事人又容易接受,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他说:“群众的期盼就是我努力的方向”。他审理案件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和丰富的理论基础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