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17-10-21 17:26: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参加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评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简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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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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