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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会特辑丨松岭法院多元化解纠纷 服务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16:38:04


为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建立起由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人士参与的格局,并充分发挥其优势,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一、设立专门职能部门在立案导诉阶段,立案法官均会对当事人所起诉的案件进行筛查评估,对其中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适合调解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推荐诉前调解。介绍诉前调解的优势。介绍诉前调解优势及调解组织特色;调解不成优先立案,设立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室设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由我院立案庭庭长担任主任,同时担任专职调解员,全面了解群众诉求,源头化解纠纷,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程。

成立松岭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


二、借助利用社会力量,面向社会,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通过法官“进企业、进镇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参加“法院开放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面向全社会开展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多元途径解决矛盾。选派法官对中、小学进行校园普法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

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调解员


三、充分利用行业调解的优势化解矛盾,在镇、场、社区成立了六个调解室,聘请十五名德高望重者等人士担任调解员,对当事人加强指导,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

加强诉调对接,与司法局、卫生局、交通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设置律师调解室,聘请2名律师为特邀调解员,建立密切联系、着力构建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透明公开、畅通合法良性的诉调关系,大力推行律师调解制度,协助法院化解大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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