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1月起,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围绕扫黑除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佟天波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刑庭庭长任副组长,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审监庭、办公室、司法辅助中心、政工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办)设在刑庭,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毕文静担任组长,法官助理董涛、书记员刘棚文、刘子佳担任组员。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专班,由党组书记、院长佟天波担任审判长、副院长赵畅、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毕文静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今年又新设了审判指导、综合调研、数据统计三个小组,保证有专人负责专项斗争的审判指导、调研、案例编写、数据统计、案件督办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刑事案件舆情事件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舆情案件报送制度;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清正廉洁办案。
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涉恶案件专门制定了新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增加恶势力犯罪案件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创新考评奖惩制度,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专项斗争各项综合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专项斗争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充分调动审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院为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等工作的知晓率,在群众中营造与黑恶势力斗争的氛围,在立案大厅通过摆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在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让来访的当事人在立案、咨询的过程中,了解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对群众生活的危害;向社会公众公布扫黑除恶专线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方便接受人民群众提供的涉黑涉恶线索。在院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信息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在我区人流密集处(如广场、菜市场)发放、张贴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海报、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工作;经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我院已完成现场宣传8次,累计发放宣传单五百余张,悬挂宣传横幅5条,在各类媒体发布扫黑除恶工作相关信息9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
(三)注重发现线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建立案件台账制度
我院对近年来的举报、信访、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案件等各类案件线索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和深挖线索,在审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尤其是伤害类、涉毒、涉众、涉重点领域的案件,深入排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院扫黑办进行逐案排查,自2014年至2019年3月以来所有收、结案信息,共计摸排1026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66件,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注重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引导干部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见初心、强使命。
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建立涉黑案件台账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台账。将我院辖区涉黑涉恶的案件信息台账于每周四向中院扫黑办报送。并制作扫黑除恶信息专刊,将我院每月扫黑除恶的工作情况在专刊进行记载,并抄送到地区中院和区扫黑办。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松岭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提高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推动松岭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松岭法院于3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那源管护区等单位代表和松岭电视台记者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畅主持,专职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毕文静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松岭区人民法院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案件线索进行了逐案梳理、串并分析、深挖线索,针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尤其是伤害类、涉毒、涉众、涉重点领域的案件,院扫黑办逐案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自2014年至2019年3月以来所有收、结案信息,共计摸排1026件,其中刑事案件66件,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我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牢牢结合我院自身实际和工作性质的优势,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无死角”,持续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多角度的正面宣传,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率,并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切实打消举报人的恐慌心理,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此同时,我院积极组织法官学习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便能够更好的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