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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大伟带领干警学习《黑龙江法院审判权责清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5-19 01:18:30


    松岭区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代院长王大伟带领全院员额法官、执行人员、审判辅助人员,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黑龙江法院审判权责清单(试行)》。

    《权责清单》更加完善、具体、详实地列出院长、庭长、员额法官各自的权责,对涉及审判、执行和相应辅助工作的职责、权限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不仅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也适应了司法改革对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以变应变、以新应新,实现权力配置从“层级式”走向“扁平化”,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王大伟要求,审执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院领导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违规等不可为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确保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充分学习《权责清单》并有效落实,对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司法改革顺利施行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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