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伟现场办公,对症下药,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使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全院干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原告刘某因饲养的鸡和鹅被被告马某饲养的黑犬咬死,要求马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经亲朋好友、社区、马某单位、派出所调解未果后,起诉至松岭区人民法院。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唐淑华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能达成和解,遂向王大伟院长进行了汇报。
9月27日,王大伟院长亲自找到被告进行调解,被告答应给付调解的钱款。下午给付钱款时原告又反悔了。王院长又邀请原告刘某的好友再次进行调解,经过他依法入情入理的耐心调解,最终被告马某一次性支付了原告刘某赔偿款,使案件圆满解决。
近年来,松岭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采用多种形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